重点读者

 
重点读者管理办法

一、凡我馆持证读者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可发展为重点读者:

(一)省、市以上重大课题、重点课题承担者;

(二)关心图书馆工作,经常利用图书馆并能积极反映广大读者要求和建议;

(三)积极参加本馆举办的读书活动和有关学术活动,并及时提供反馈效果者。

二、重点读者发展办法:

(一)个人申请。凡符合上述条件者由本人向本馆提出申请,并如实填写"重点读者申请表";

(二)经部主任初审后,由业务部副馆长审批,到办证处办理手续,并建立重点读者档案。

三、重点读者的权益和义务:

(一)优先参加本馆举办的读者活动;

(二)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借书册数和延长借阅时间;

(三)特殊情况下经管理人员许可可入库查找资料;

(四)一年至少向图书馆提供一份阅读效果或工作成果;

(五)一年至少参加一次图书馆举办的读者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的读者活动,反映意见和建议。

四、重点读者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,一年期满后,符合要求的可续办,到期不来续办的将自动转为普通读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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